促進就業穩定類(共3條)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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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進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用工6個月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繼續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依據:《關于分解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助力企業紓困政策措施>的通知》(綦發改〔2021〕3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48671130
2.支持企業“共享用工”。對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穩崗意愿強的企業,以及因結構調整、轉型升級長期停工停產企業,支持其與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短期內用人需求量大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員工需進行崗前培訓、轉崗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技能提升培訓范圍。開展“共享用工”期間,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指導企業間簽訂合同協議,明確“共享用工”期間員工勞動報酬、社保繳納、工傷責任等。
政策依據:《關于分解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助力企業紓困政策措施>的通知》(綦發改〔2021〕3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87268710(技能培訓)、023-87268715(合同指導等)
3.優化技能培訓模式。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依托行業協會、專業市場、重點企業加大對高校畢業生、新生代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等重點人群的技能培訓,大力推廣“互聯網+”培訓模式。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貫徹落實支持服務業等困難行業紓困恢復十條措施任務分解>的通知》(綦發改〔2022〕4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8726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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