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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398230135/2024-00020 | [ 發文字號 ] | 綦江府〔2024〕51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8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8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征收重慶市綦江區下北街、下關王、文昌宮片區防洪達標工程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
因重慶市綦江區下北街、下關王、文昌宮片區防洪達標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現決定對重慶市綦江區下北街、下關王、文昌宮片區防洪達標工程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并收回被征收房屋對應的土地使用權。
房屋征收共涉及被征收人1240戶(其中:住宅726戶,非住宅514戶),建筑面積124605平方米(其中:住宅75990平方米,非住宅48615平方米),具體征收范圍詳見附件。區住房城鄉建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房屋征收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被征收人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重慶市綦江區下北街、下關王、文昌宮片區防洪達標工程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范圍紅線圖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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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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